发布时间:2020-10-21 15:28
回复时间:2020-10-22 19:31
现我家小孩住读于沙区凤鸣山中学初中部,学校在19:00后本就有统一的自习课,开展课后延时服务之后仍然还有;现学校出通知,在晚自习之前的17:00-18:30增加一个课后延时服务时间段,周一至周四执行,每月收费180元。通知上是说的自愿参加,所以我家开始就没有选择参加,但是小孩班主任私下打电话通知,要求小孩必须参加,否则就不准住读……
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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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您好!学校初中部的课后延时服务,是依据《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发〔2019〕20号)《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渝教发〔2020〕83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其目的是为了缓解部分家长接管学生的实际困难,满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关于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是经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在充分听取社会和家长的意见后制定,经区政府审定同意的。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延时服务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自愿选择参加,未有不参加延时服务就不允许住读的规定。学校通过家长会、电话沟通、网络收集家长意见、发布《关于“课后延时服务”致家长书》等多渠道与家长沟通联系,告知学校延时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延时服务。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0月22日
受理于:2020-10-21 15:28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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