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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1 15:52
回复时间:2020-12-04 17:03
梁平区金科天誉一期约1200户12月19日即将交房,但业主在实地看房时注意到一个问题,绝大多数的入户门与其销售时样板间所展示的入户门不一样,品质相差悬殊。
天誉一期销售设置了样板间,样板间的入户门是王力高强系列防盗门(业主有视频、照片为证),而且当时置业顾问承诺也是实际交付的门窗与样板间一致。而现在绝大多数入户门实际安装的是王力防火门,虽然外观相近,但无天地锁,是防火门,跟样板间展示的入户门品质、价格都相差悬殊!业主咨询了经销入户门的专业人士,这种防火门因为制造工艺的问题,用久了是会下垂的,质量和使用年限没法和防盗门相比!
业主认为,开发商违约如下:
第一、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此前开发商并未在样板间标示入户门与交付不一致。
第二、当时置业顾问在销售房子时向业主强调,保证交付门窗与样板间一致!
第三、同一个小区,现在即将交付的入户门有少量是安装的防盗门,但大多数是与样板间不同的防火门(洋房所有的入户门都与样板间不符),同一小区为什么会出现两个交付标准?
开发商严重违约或销售涉嫌虚假宣传。业主现提出如下诉求:
第一、金科作为本土第一大房企,如此不诚信,确实有损其公司形象!现业主要求开发商及时整改,按照当初承诺及样板间的展示如实安装相同的入户门!
第二、请问对于开发商的如此违约行为,应该由哪一个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业主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梁平金科天誉的违约行为并予以整改!
第三、梁平金科天誉如不及时整改,业主将拒绝接房,保留进一步投诉及提起诉讼的权利,并由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的诉求我们已经了解,如果您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您持相关材料(比如购房合同等)到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接受调处。 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电话:53253123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12月4日
先生/女士:
您好!就您金科天誉新房交付入户门与承诺相差悬殊一事,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核处。现回复如下:
接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对其房屋施工图进行了核实,经核实金科天誉一期项目,6#、7#、16#、17#设计为防盗门,4#、5#、8#、15#楼栋设计为防火防盗门,开发企业应按备案的图纸施工,我委对金科天誉的防火防盗门检验报告和合格证进行了核实,是合格的产品。我委向金科天誉开发企业进一步了解其销售宣传情况,金科天誉答复为:“梁平天誉项目的样板间不作为我司的交房标准,客户所关注的入户门,我司对其进行了非交付标准的提示。我司在与客户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房屋的配置标准进行了确定,表示“设置入户门”,并未描述入户门的规格、性能、样式等。另外,本项目的入户门按照报规建图纸进行施工。梁平天誉项目南区高层样板间展示的入户门为T8高层(样板间有提示)户型的入户门,该入户门为防盗门;且实际交付业主的T8高层户型的入户门与样板间一致,均为防盗门。梁平天誉项目南区样板间并没有展示T6高层的户型,所以不存在业主所说的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委市场科进一步沟通。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53551219。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受理于:2020-12-01 15:52 评论: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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