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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3 22:04
回复时间:2021-01-14 12:16
重庆市高龄补贴各区标准不一,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八十周岁以上每年补贴288元是根据什么规定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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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关于印发〈“关注民生·关怀一生”十大民生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九龙坡委发〔2011〕23号)精神,九龙坡区民政局、九龙坡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注民生·关怀一生”老年关怀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对具有重庆市九龙坡区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人,实行高龄补贴,80-89周岁每人每年300元;并于重阳节当月一次性发放。重阳节之前去世的按实际在世月份发放,每人每月25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并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上旬发放。凡符合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由本人或家属,持身份证有效证件向其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填写《重庆市九龙坡区高龄补贴审批表》经村(居)委会初审,报镇、街审核审批并备查。以上回复,如有疑问,请联系所辖镇街或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科68435178。
九龙坡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4日
受理于:2021-01-13 22:04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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