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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5 09:04
回复时间:2021-01-15 17:47
尊敬的各位领导:
因为意外怀孕与前单位解除合同,目前为失业人员。前期缴纳将近十年的五险一金。离职后仍旧在缴纳社保以及养老保险,由于失业无单位,未缴纳生育险。去社区咨询后知晓生小孩无法报销。
我爱人一直在缴纳五险一金,但是经过询问又告知他的生育险夫妻无法使用,简单说就是他的生育险我们即使进行了关联也无法进行生育报销。
由于不太了解政策,想咨询一下国家既然开放二胎政策制度,又鼓励大家生二胎,那像我现在的情况是否有相关政策补助或者支持?另外,我可以缴纳生育险,但是无单位又无法缴纳生育险,因为身体原因如果去工作又无法保证胎儿正常发育及健康。
通过12333智能回复又知晓失业人员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附图如下)想确认一下是否是真的,都需要哪些材料?或者有无注意事项?
谢谢,麻烦了。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应报户口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备案,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生育,可以享受一次生育补助。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88152982详细了解。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于:2021-01-15 09:04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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