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4 10:10
回复时间:2021-01-25 16:35
綦江区宅基地有木楼算面积吗
补偿现在是按照12万一亩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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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綦江区土地整治中心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区农村建设用地的复垦是按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95 号《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执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是指农村现为建设用地性质的土地转变为耕地性质的土地,是以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计算。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偿标准和依据:根据原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调整地票价款分配及拔付标准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1﹞170号)文件,按照重庆市现行统一标准,以竣工验收合格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计算价款,我区农户所得价款最低为12万元/亩。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联系,电话:85890708
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整治中心
2021年1月25日
受理于:2021-01-24 10:1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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