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8 09:42
回复时间:2021-07-08 12:06
父母在重庆酉阳的木房子修建于上世纪30年代,因屋基四周是水田,屋基严重下沉,室内潮气很大,2位老人都得了风湿病,木房子也蛀蚀严重,处于危房边缘,雨季室内到处发霉,不宜居住,想改善居住环境,打算选择地势稍高干燥的未利用的空地修建房屋,新房建成后把就宅基地退给村集体,不知政策允许不?若当地村委会批准了,若乡政府相关公务人员以怕承担责任等原因不予受理,我们该如何处理?向什么部门申诉?谢谢!电话13910677020(照片中处于稻田中央的木瓦房)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
你好,关于旧屋重建和宅基地复垦的问题,你可以到乡政府城建办具体咨询。通过和你的联系,已知你已经拆了重建,谢谢你对家乡的关注!
板桥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受理于:2021-03-18 09:42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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