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4 13:31
回复时间:2021-05-07 17:02
领导同志,你好!
本人多年在深圳工作,有长期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多年,因工作原因,现已长期在重庆工作,现咨询一下深圳的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转入重庆,转入重庆地区后是否可以按照累计缴费年限,谢谢额!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其他省市停保后,若需将医保关系转至我市,可先打印其他省市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然后在我市完成参保登记,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方法之一办理转移:1.线上: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医保”,进入“服务大厅”—“服务”—“市外医保关系转入”办理;2.线下:携带《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前往我市参保地医保局办理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手续。转移成功后,您在外省的个人账户余额将随医保关系一并转移至我市。
根据我市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在本市外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可认定为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流动就业人员接续我市职工医保后,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我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0年及以上,并在我市按月领取退休待遇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我市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如您还有疑问,请与重庆市医保局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023-88975342。
医保事务中心
2021年5月7日
受理于:2021-05-04 13:31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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