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5 09:39
回复时间:2021-06-07 16:06
梁平区书香郡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
举例
1:合同里写到房屋层高2.9米,实际测量最高为2.7米。
2:宣传片里的景观喷泉与实际修建好的喷泉尺寸规格严重不一致。
3:电梯尺寸太小,一个手推车都很难进出。
4:房屋内天花板高低不平,呈阶梯状。
等等
恳请希望政府介入调查并要求开发商整改。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书香郡业主代表:
近期,书香郡业主通过集访、联名信访,反映存在房屋设计不合理、房屋质量有缺陷、小区虚假宣传、环境打造品质差等系列问题拒绝接房。收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后,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核实,梳理该小区业主信访事项,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房屋质量瑕疵问题。
(一)业主反映的“房屋和车库的墙体、地面开裂空鼓、漏水,钢筋线管外露”等质量瑕疵问题。
经核实,业主提到的质量不达标问题实为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瑕疵问题。针对该类问题,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多次召集参建各方查看现场,核实情况,明确要求开发商组织施工单位做好该工程的质量保修工作。并做到,一是梁平丰绿农产品批发物流市场有限公司应高度重视购房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对商品房购房户的合理诉求应积极妥善及时处理,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做好质量保修工作,主动承担商品房的售后服务。二是重庆玉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切实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修责任,对在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或者质量缺陷,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房屋建筑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质量整改,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三是重庆育才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应当履行监理单位质量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做好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对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应积极配合分析原因,提出合理维修建议,对质量缺陷的修复处理过程实施监理。
您接房时可对房屋进行查验,若发现问题可向开发商提出整改要求,若开发商不整改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您可向我委进行反映,我委将督促开发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积极整改。
(二)业主反映的“2楼的地面直接是碎石子上面覆盖一层薄薄的水泥”的问题。
经查,现场存在该问题,我委已责令开发企业立即整改,开发企业整改中。
(三)业主反映的“小区道路两边无沟排水不到位,下雨积水严重”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道路两侧设有盲沟,每隔20米设有排水篦子(集水口)。暂未发现下雨天积水现象,我委已要求开发企业做好下雨天积水排查,若发现排水不畅的问题立即整改。
(四)业主反映的“车库积水严重、一楼地面不平积水、一楼外面部分楼层有塌陷”的问题。
经核查,现场存在该问题,我委已责令开发企业立即整改,针对车库、一楼地面积水等问题开发企业已出具整改方案并整改。
(五)业主反映的“客厅地面与门槛距离不够5公分,贴不了地砖”的问题。
经核查,少量住户入户门下沿位置离地距离不满足5公分,我委已要求开发企业再次排查,若发现该类问题立即整改。
(六)业主反映的“入户水管裸露”的问题。
经核查,户内水管设计未预埋,现场按图施工。
(七)业主反映的“户型图的承重墙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经核查,现场主体结构是按图施工的,您等反映的户型图是销售宣传的户型图,不作为施工依据,业主接房装修时可到开发企业或物业公司联系获取户型的承重墙相关图。
二、房屋设计不合理问题。
(一)业主反映的“合同里写到房屋层高2.9米,实际测量最高为2.7米”、“房屋层高不合理”的问题。
经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核实,该项目建筑实测竣工测量报告显示建筑层高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附图建筑设计层高一致,均为2.9米,房屋层高在规划方案阶段已明确,未发生变化。
经区住房城乡建委核实图纸,该项目楼栋设计层高为2.9m,考虑楼板、保温、砂浆、找平等材料厚度,房屋实际净空在2.7m左右属合理范围。
(二)业主反映的“电梯尺寸太小,测量尺寸1.2*1.6米,一个手推车都很难进出”的问题。
该小区电梯为客用电梯,非货梯,根据《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规范,住宅类电梯最小尺寸不应小于1m*0.9m,门宽不应小于0.7m,您所提供的电梯尺寸能够满足最小设计要求。
(三)业主反映的“阳台太高、部分客厅阳台水泥拦杆过高,且拦杆在墙体外,雨水顺着栏杆流向室内”的问题。
经核实规范,阳台及栏杆最小尺寸不得低于1.05m,对阳台或栏杆过高,没有限定要求,该楼栋室外阳台均设有地漏,可以组织引导雨水排放。
(四)业主反映的“消防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经核实规范,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2.1条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21m 的住宅建筑”。1#楼、2#楼、9#楼建筑高度大于21米,已设置室内消火栓,其余楼栋建筑高度小于21米,规范未强制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
(五)业主反映的“空调外机没预留位”的问题。
经核实部分楼栋图纸(2#、3#、4#),每套住房的卧室、客厅均设计有空调机位,一般位于凸窗下部、阳台、露台等处,部分阳台、露台处的空调机位为客厅与卧室共用的双空调机位。根据相关规范,院馆为非采暖房间,可不设计外窗,所以无需为院馆设置空调机位。
(六)业主反映的“消防楼梯非常窄,消防通道,是旋转的,包到电梯转一圈”的问题。
经核实,书香郡(梁平渝惠农产品批发市场B区住宅项目一期1-4#楼、8-9#楼、车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通过原梁平区公安消防支队复查并备案,现场按图施工。我委向重庆大地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该公司回复“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30条规定,疏散楼梯宽度满足疏散要求,并且多跑楼梯并非旋转楼梯,可作为消防疏散通道”。
(七)业主反映的“房屋内天花板高低不平,呈阶梯状,天花板下沉”的问题。
经核实图纸,该处为跃层的露台结构降板,非施工瑕疵问题。
(八)业主反映的“车库通风设置在二楼卧室外面,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核实,该通风井为车库防排烟设施,发生火灾时联动启动排烟设备,达到消防排烟的目的,该设备非火灾时一般不启动,不存在影响生活的情况。
(九)业主反映的“商铺前后均有门,小区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经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核实,该项目商业建筑实际开设的出入位置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附图一致。
经区住房城乡建委核实,部分商铺前后设有通道的问题属实,经与开发商沟通,该小区非封闭式小区,不强制限定人员进出通道。小区内部、外部均设有监控摄像头,不存在安全无保障问题。
(十)业主反映的“洋房小区消防消防通道没有贴瓷砖”的问题。
经查询于我委备案的施工图纸,图纸中没有明确标注楼道区域的装饰装修材料,建议您以购房合同双方约定为准。
(十一)业主反映的“地下车库没做地坪漆”的问题。
经核实图纸,地下车库设计为金刚砂地面,未设计地坪漆。
三、虚假宣传的问题
(一)业主反映的“开发商宣传的智慧化物管,花园洋房小区”的问题。
经向开发企业咨询,开发企业解释“1、智慧化物业,实际宣传为将用到部份智能化设备,如:安装智能入户门锁,进入小区采用人脸识别系统,小区内及地下车库监控覆盖,且我司实际也安装了相应的设施设备。2、花园洋房小区,实际宣传为打造具有洋房品质的住宅。”同时,现行相关国家规范并没有“花园洋房”的定义,住宅建筑可分为高层住宅建筑和单、多层住宅建筑。
(二)业主反映“宣传片里的景观喷泉与实际修建好的喷泉尺寸规格严重不一致”的问题。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开发企业核实,书香郡销售经理郑某解释“小区的景观喷泉开发商是按照设计图纸修建的,宣传片是视频形式,是视觉效果,从现场不同角度看起来与宣传片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业主反映“ 楼盘的宣传与实际严重不符”、“ 买房时所承诺的,智能洋房一梯两户,变成了现在的一梯5户和一梯4户,公共区域绿化健身等设施不符,属欺骗欺诈业主,违反广告法”的问题。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开发企业核实,书香郡销售经理郑某解释“1.公司没有利用广告或者口头(方式)宣传过书香郡小区的洋房是一梯两户,且消费者通过书香郡楼盘的沙盘和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实际结构可实际查看到本楼盘的洋房不是一梯两户;2.书香郡小区的公共区域绿化健身等设施均是按照设计图纸修建的,小区的公共区域树木是移栽的,移栽的花草树木存在剪枝和生长,故而和宣传片不一致; 3.按照设计图纸的规划,健身设施正在建设中,后期我公司会督促物业按照图纸将健身设施建设到位。”
(四)业主反映“ 小区绿化与当初的宣传视频差太多了”、 “小区绿化矮小低廉”、“开发商承诺的业主入户花园未送”的问题。
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12月后区城市管理局不再对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及备案,仅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园林绿地指标进行核实。2021年4月25日该项目开发企业对该楼盘B区(住宅项目)一期1-4号楼、8、9号楼栋及地下车库的绿化及市政配套设施申请指标延期核查。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了现场查看,该部分楼栋绿化及市政配套设施已完成。因该项目为分期实施,其绿地指标待全部竣工后一并核查,若未达到规划指标,区城市管理局将协调其他相关部门一起责令整改。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云复路168号的书香郡小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楼盘开发商关于小区绿化虚假宣传相关资料,也未发现关于一楼住户赠送延伸3米私家花园宣传资料,小区有移栽树木等绿化。关于购买底楼赠送入户花园未送的问题,开发企业解释“从公司层面上讲公司没有明确宣传和承诺过,但确实有公司的置业顾问为了促进销售,公司为了销售,制定了奖励政策,置业顾问为了促进达成销售业绩,在销售的时候给消费者说过购买底楼赠送入户花园的事情,这个问题属于置业顾问个人行为,具体情况需要公司层面研究讨论后再做处理。目前,相关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四、规划方面的问题。
(一)业主反映 “篮球场设置在二楼平台,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经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核实,篮球场实际修建位置与项目工程规划许可附图篮球场位置一致。关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已与开发企业沟通,篮球场增加安全防护网。
(二)业主反映“无健康跑道”等规划方案设计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经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核实,该项目审定的设计方案中无“健康跑道”的设计内容,不存在规划方案设计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五、其他问题。
(一)业主反映的“不认可物业收费标准,请开发商给出收费标准的依据,并且公示物业公司选聘标准、工作内容、考核标准、公示招投标方案、投标方案和中标方案”的问题。
经核实,梁平丰绿农产品批发物流市场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在原区国土房管局进行物业招标备案,同年11月进行招标并备案,收费标准符合(梁平发改发【2018】38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该公司于2018年11月至今将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公示在售房部醒目处,并且在销售房屋时梁平丰绿农产品批发物流市场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业主反映的“逾期交房,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书面业主延期交房的问题。
经核实,来信反映的延期交房情况属实。开发商解释延期交房系受疫情影响,属于合同约定的遭遇不可抗力。查阅购房合同,第七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明确约定:“如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可据实延期交房。”第二十四条明确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延期交房受疫情影响的,属于合同约定的遭遇不可抗力,开发商可据实延期交房,应按合同约定提前书面告知购房人。针对因疫情延期交房的情况,目前我市未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延期时间如何计算进行明确解释。我委已要求开发商向购房人做好沟通、解释,并妥善处理。对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三)业主反映“天燃气气管在厨房中间”的问题。
经区经信委核实,该小区在设计之初应开发商要求,梁平天然气公司与其进行了沟通、协商,最终确定该工程安装户内立管及气表。(开发商与梁平天然气公司签署了天然气安全使用函)
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GB 50028-2006)第10.2.26条: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该楼盘局部户型(业主提出质疑的)无生活阳台,且厨房两侧分别是卧室和卫生间,故燃气立管及气表仅能安装至厨房内。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GB 50028-2006)第10.2.35条: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地方。该楼盘局部户型(业主提出质疑燃气立管距窗户700mm)的厨房窗户旁为规划洗菜盆区域,因该区域为潮湿区域且经常会有酸碱性液体清洗物品,极易对燃气管道加速腐蚀;同时为避免用户圈围、包覆燃气管道及立管,故该户型设计燃气立管避开洗菜盆,距窗户700mm。
综上,该楼盘的燃气设计符合燃气规范要求。
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等业主反馈。感谢您们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唐老师,联系电话:53222321【设计科罗老师,联系电话:53235011;消防科黎老师,联系电话:53511579;城建中心(原质监站)牟老师,联系电话:53233030;市场科傅老师,联系电话:53551219;物业科刘老师,联系电话:53228121】;区经济信息委潘老师,联系电话:53222455;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尹老师,联系电话:53238022;区城管局陈老师,联系电话:53687958;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曹老师,联系电话:53253111。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受理于:2021-05-15 09:39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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