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4 10:19
回复时间:2021-08-25 11:24
朋友现在我很无助啊。经常在抖音上看你们帮别人解决问题。我也想试试。我家住在跳蹬镇金科集美阳光二期上多次垃圾丢下楼。多次于物业沟通未果。共计丢下砖块、瓷砖、石材7次。 在质询12348得知按民法典。1253到1255条。物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未采取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金科物业在此时间中未采取实际的安全措施。仅是口头文字宣传。未对我的人身财产安全做出保障。经常给物业打电话物业的态度越来越差。现在更是以我花园违建煽动其他邻居投诉一楼业主。购房时销售明确说明加20万可以购置前后花园并承诺可以修建围栏与部分硬化。于是我已高于市场价20万的价格购买二期户型。现先期物业“金科物业”谭经理。以合同中未写明花园面积与使用。而其他1楼业主也修有花园围栏。我按照其他业主的规格颜色一摸一样的修建却认为我是违建。金科地产与金科物业口径不一致。致使我购买此处房产不能正常使用。我希望金科地产与金科物业沟通一致。允许我修建我的合法花园。或者给我办理退房并赔偿我的装修和其他损失。我并不知道两件事之间是否有联系。但针对性太强。仅部分业主收到整改其他修有花园业主均未收到整改。 以上内容均属实。我能提供视频及图片证据。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高空抛物行为存在安全隐患的同时也增加社区管理的难度,容易产生邻里矛盾。针对高空抛物问题,跳磴镇作出以下措施,一是要求社区与物业加强向居民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提升居民的安全和责任意识;二是协同区住房城乡建委物业科强化对高空抛物问题的处理,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违建问题,8月18日,跳磴镇已组织人员对金科集美阳光小区二期一楼毁绿占绿并修建违法建构筑物4户300余平方米进行拆除,该小区其他违建正在调查处理中。 跳磴镇将进一步加强对高空抛物与违规建筑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责任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
大渡口区跳磴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受理于:2021-08-14 10:19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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