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3 17:40
回复时间:2021-09-26 11:29
汽博大厦房产证上写的住宅性质,请问汽博大厦可以注册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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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根据以上规定,您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后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册登记。
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9月26日
受理于:2021-09-23 17:4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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