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7 14:45
回复时间:2021-11-02 17:38
白沙长江河是禁捕还是完全禁钓,遵守规定进行垂钓每次都被城管追,到底什么地方能钓什么地方不能钓,能不能有相关标识,执法者是否清楚明确的政策,还是一刀切。每次态度也不好,容易产生矛盾,希望能明确规范后大家都能矛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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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江津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津农业农村委发〔2020〕131号)文件规定,全区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区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区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按有关规定执行。从江津区珞璜镇地维大桥至四川省合江县长江段属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禁钓区,截止到2030年12月31日24时禁止垂钓。 我们将通过广播、微信、宣传单等方式,持续加大长江禁渔宣传力度。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受理于:2021-09-27 14:4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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