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1 09:22
回复时间:2022-02-07 17:04
尊敬的领导:璧山新欧鹏凤凰城二期三组团因延期交房而应该赔付的违约金,当时接房时白纸黑字加盖公章说60日赔付到业主帐上。现在过了60多天了,没有音讯。而璧山城乡建委好像也不怎么管事?开发商说每个月先赔20户,几千户不知赔到何年何月?现在是契约社会,公信力何在?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市民:
您好!您反映:“璧山区鸥鹏凤凰城因疫情延期交房,违约金迟迟不赔付业主。”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经我委工作人员与重庆璧锦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开发企业)进行了电话沟通,开发企业回复将先对已接房并办理违约金手续的先行赔付,已向集团公司申请资金拨付内部流程。现因公司资金额度有限,只能按照接房的先后顺序来支付违约金,现每月支付20户左右。开发企业同时提出违约金可以按照1:1.5的比例抵扣产权车位款。未接房的业主需要接房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进行处理。具体退款时间以开发企业打款时间为准。
区住房城乡建委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区住房城乡建委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与区住房城乡建委住房管理科进一步沟通,联系人:孙常彪,联系电话:023-41430250。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7日
受理于:2022-01-21 09:2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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