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9 12:03
回复时间:2022-02-07 17:28
今日早上在万州区天城东路沙河小学附近停车,无收费员,个多小时后准备驾车驶离时,车门处贴有附件的缴费单,无具体缴费金额,无人值守,凭证上联系方式系空号,二维码系个人收款码,出于自觉随即缴费6元,不知驶离后是否停止收费?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您好: 经核查,该收费人员未将您的停车信息录入停车收费系统,并出示私人二维码收费属于私自收费行为,该收费人员乱收费行为严重违反了建环集团《收费员管理办法》,我局已要求建环集团根据《收费员管理办法》对该收费员做出开除处理。同时要求建环集团加大收费人员的上岗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收费行为,一律严处。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2月7日
受理于:2022-01-29 12:0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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