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6 11:59
回复时间:2024-02-26 22:15
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忠县任家镇任家村一组居民,任家镇泽润水务公司为何在不按照居民实际用水量进行缴费,每月强制按照至少3吨水标准为缴费起点,价格为3元每吨,另外加上污水处理费,每户每季度至少要缴费28元的水费。每季度也才抄表一次的工作量。任家镇作为外出务工大镇,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在没有用水的情况下,每年至少缴费112元给水务公司。这是不是对普通老百姓太不公平?建议相关部门要求水务公司严格按照居民实际用水量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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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按实际用水量进行缴费的情况收悉。忠水发〔2019〕118号《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中规定:基本水价由各村社按每户每月不低于3吨进行核定,千人以上供水工程的水价应能覆盖供水成本。
目前任家村1-6组供水管护工作由任家村村民委员会委托重庆泽润水务有限公司任家工作点在代管。考虑到从水源地至任家水厂,再由任家水厂输送至各村各户有上万公里的公共管网维护工作量很大,加之水厂制水、运行等成本,公司在接管前任家村村民委员会也是按村民意见收取的水费,即:每户每月不低于3吨的标准收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重庆泽润水务有限公司
2024.2.26
受理于:2024-02-26 11:59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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