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8 22:48
回复时间:2024-12-03 14:27
我是一名在成都上班的云阳人,由于工作原因一直买的成都职工社保,成都已经购买91个月。去年9月份由于失业而且满50岁不能再在成都购买灵活就业社保,我2023年10月已转回云阳购买灵活就业社保。想咨询社保局领导,现在能否一次性缴清社保,领取养老金?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市民:
您好,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67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按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1998〕37号)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条件为缴费年限(含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视为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 因此,您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能一次性补缴,且缴费累计年限不足15年,暂无法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业务。最后,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进一步联系县社保中心。 云阳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联系人:张爽、余秋茹;联系电话:023-55152053、023-55150327)
云阳县人力社保局
受理于:2024-11-28 22:4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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