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重庆金颂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7-13 22:58
回复时间:2025-07-22 14:11
渝北区的企业,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能申请到多少钱?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企业:
您好!
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咨询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有关问题,现已转我局办理。对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相关科室按政策规定进行答复,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策情况。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保补贴等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4号)明确,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报主体须为在重庆市内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且需符合以下条件:在重庆市内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需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认定标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以申报时间计算,申报时仍然存续),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申请时正常参保且未欠缴社会保险费,且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下列人员:1﹒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的群体);2﹒农村自主创业者;3﹒退役军人;4﹒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5﹒城乡低保人员;6﹒零就业家庭成员;7﹒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8﹒残疾人。除第1类人群外,其他群体人员均应具有重庆市户籍。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开办多个企业的,一方享受之后,另外一方不再补贴),每带动就业1人(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给予2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本政策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向注册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重庆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个体经营者或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带动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近3个月银行流水。
(三)申请流程。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规定,按照申请、审核、公示、确认、划拨的程序执行。按季度申请,财政部门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送达确认的补贴划入申请个人(企业)账户。
二、处理情况
您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营业执照注册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线下办理或通过“渝快办”个人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一件事”线上办理。
非常感谢您对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如还有其他问题,请致电12333(重庆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热线)。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8日
受理于:2025-07-13 22:5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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