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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棚搭建及小花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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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0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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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我是一位蔡家合能枫丹宸悦一期的业主,在管理条例里面写了物业的使用与维护,1、严禁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的空间,但是有些一楼的业主搭建了自己的小花园,又应该如何解决。2、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观,可是一楼的业主搭建自己的雨棚,这样给整个小区都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搭建的雨棚超出原有墙体空间,且紧邻楼上房屋,导致客厅、阳台及卧室玻璃窗反射阳光、温度升高,且下雨时雨棚发出噪音,影响其他楼上住户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也给二楼的业主带来了视觉上不好的体验,看不到地面的绿化了,看到的是无数的垃圾,也带来了安全安全隐患,万一有小偷,此雨棚是一个很好的跳板,这些又应该如何解决?部分宽度远超1.5米,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主、次干道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建筑物,需要设置遮阳伞或篷盖的,应当按照高度不低于2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的标准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执行。物业都在不作为,街道社区反应不作为,望领导实地查看,给予一个公正的答复,谢谢。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受理于:2025-11-06 15:3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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