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0 21:58
回复时间:2019-04-12 20:40
合川区希尔安大道泰丰花园小区违建严重,1.2.3.4.5.6号楼一大半的顶楼都自己加盖了一层,严重影响房屋的安全性;等违规建筑,我们给物管反映过,物管不作为、不管,说是我们业主自己违规搭建的,他们不管说没有权利。,光出了个禁止违建的文件。请问有关部门,小区这些违规建筑,屋顶该由谁管?能不能管?在违建時怎么没有职能部门阻止。能不能还我们业主一个安全、文明、干净的小区,敬请政府有关部门回复,谢谢!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2019年4月12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会同南办处及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泰丰花园小区1-6号楼楼顶部分修建有违法建筑,其反映属实。对小区内7处违法建筑,2019年4月12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立案,责令其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如逾期未拆除的,待完成处罚程序后,由南津街街道办事处组织具体拆除工作。自2015年12月开始,我局已对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泰丰花园小区1-6号楼25处违法建筑立案查处,均已完成处罚程序。
重庆市合川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已将该小区内的违法建筑纳入南津街街道办事处集中整治范围,下一步将对该小区内所有违法建筑进行集中统一处理。
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2日
受理于:2019-04-10 21:5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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