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1 11:26
回复时间:2022-10-14 15:42
位于重庆南岸区弹子石蓝光耍街的商铺“叮珰果仓”及附近卖小糍粑的商铺每天循环播放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按照《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夜间排放噪声扰民的,从重处罚:(五)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的。望有关部门能按照《噪声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依法查处,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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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网络问政
2022年10月14日
受理于:2022-10-11 11:2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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