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0 14:15
回复时间:
我是南岸区南城大道23号电力小区业主,聚源达物业与我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合同中明确了小区内车辆停放规则,物业公司自2020年对进入小区车辆未按照合同约定,登记、发放临时停放卡;小区规划停车位满停以后,也未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告知择地停放。对违规进场车辆没有引导有序停放,导致业主车辆、租户车辆及外来车辆乱停乱放,甚至占用疏散通道。物业合同中还约定主出入口有人员24小时职守,物业对于不能及时制止违停车辆的解释是不可能门口有人一直守着,导致业主等车辆违规进入,业主要停哪里,物业无权干涉。我是小区业主,我按时足额缴纳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合同中约定有小区秩序维护。当物业公司遇到问题,长期都无法履约时,为什么不向有关部门,上级管理部门申请协助,而是放任小区公共秩序的混乱,时间长达2-3年。所以我认为聚源达物业公司在上述问题上的服务,质价不符,我希望敦促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尽快达到物业合同服务标准,做到质价相符。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受理于:2024-08-20 14:15 评论: 0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