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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1 10:26
回复时间:2024-09-24 22:14
我们是九龙坡区西彭镇双岗村村民,有承包土地,农村户口、目前政府正在对我们村进行征地开发,对于国家建设征地,我们农民朋友是积极支持。
此次征地安置情况大致情况如下:
1、补偿农民的小产权住宅房(根据其住房情况补偿款在10万-20万不等);
2、每个村民补偿17万左右货币(领导未明确是多少,有说14万的);
3、现有镇上的未售商品房作为安置房,需要村民回购,人均30平米1020元/平米,超出20%的面积2600元/平米,再次超出的6600元/平米
4、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有装修奖励费。
5、对于老百姓社保,按其是否已经缴纳社保按缴费年限计算,5500元一年。
就此次农民征地安置有几个疑问:
1、是否只有一种安置方式?
2、作为征地安置,就以下几页文字性内容,开一次会按照图片所示内容给老百姓讲一下就通知签协议,老百姓完全未理解到其安置方案。
3、回购房均是商品房75平米左右,110平米左右,按三人计算一户90平米指标房,多出的面积差不多20多平米,按2600-6600元计算,一套房近24万左右,大部分老百姓回购原补偿的房款远远不够。
4、每人安置费17万(也有说14万的),作为农村居民,等于17万就买断,大家觉得不合理,以前还有土地,能种粮食蔬菜,可以自给自足,征地后所有的生活全靠购买,补偿17万能用多久,政府提倡的征地安置要让老百姓越拆越富,我们觉得是越拆越穷,也就是上述疑问的第一条,农村征地拆迁的政策是什么。
5、补偿款加补偿的房款,再买回一套房子,装修后,征地拆迁后一家人就剩20多万,这种征地拆迁老百姓不太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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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上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西彭镇工作的关心、关注。您在平台上反映的问题,西彭镇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针对该情况进行了解核实。
1. 双岗村5、6、7、8、9、12社以及泥壁村10社处于西彭镇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受规划限制,该区域内农房多年来大都未进行翻修、改建和新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群众拆迁的意愿非常强烈。为了回应群众期盼,提升群众居住品质,九龙坡区将该区域作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住建部进行了申报并得到批准,同时争取到了城中村改造专项债资金支持。按照城中村项目专项债资金使用要求,专项债资金只能用于实物安置方式(即只能用于新建安置房或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 2.为确保家喻户晓,西彭镇政府、九龙新城园区管委会、征创公司、铝开投集团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召开动迁大会、到社入户、定点咨询等方式进行了城中村改造提前动迁的相关政策宣传,同时通过各社居民群进行了网上宣传。 3.该项目用于拆迁安置的定向商品房房源有:蓝城甲第府、西江阅、财信九悦府、溪香苑。其中:蓝城甲第府一期、西江阅、财信九悦府、溪香苑房源为现房;蓝城甲第府在二期房源中设计有约87-99平方米的户型; 4.该项目拆迁户选择定向商品房进行安置将享受以下相关奖励及补助:一是选择定向商品房安置方式的,给予应安置面积1320元/平方米奖励。二是安置双方签订《房屋动迁补偿协议》的签约期限为30日。在前15日内(含第15日)签订《房屋动迁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交房的,按住房安置建筑面积给予2000元/平方米的特别奖励;在后15日内(含第30日)签订《房屋动迁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交房的,按住房安置建筑面积给予1500元/平方米的特别奖励;超过签约期限未签订协议的,不给予特别奖励。三是选择定向商品房安置方式的,按应安置面积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动迁安置人员物业补助。四是按应安置面积2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动迁安置人员定向商品房装饰装修补助。 按照上述条款,若安置对象应安置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可补偿定向商品房奖励、特别奖励、物业补助费、装饰装修补助费共计174600元。 再次感谢您对西彭镇工作所提宝贵意见建议!
九龙坡区西彭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受理于:2024-09-21 10:2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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