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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6 18:51
回复时间:2024-10-31 11:36
尊敬的领导:您好!江津恒大健康城三期,恒大健康城三期在专班帮扶下,主体已经完工,2024年3.30日通知接房,但是:绿化和室内装修,排污管道,车库等还在完善中,还未完全竣工,房屋接房必要三证一书也没有,在未完全达到接房标准的情况下,恒大健康城及专班已通知物业入住,并且要求2024年7月业主必须缴纳物业费。但是三期截止到今天2024年9月还有很多地方去绿化,车库,室内装修,排污管道等以及按照法律要求接房必要条件三证一书都没有的情况下,物业费是否应该入住?在没有达到接房条件,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建好的情况下,业主无法接房的情况下,物业费是否有开发商承担?希望物业主管部门给予处理,希望在基础设施完全竣工后物业正式入住,如果非要入住,在设施完全竣工前,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以上,希望江津双福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给予协调和处理!感谢政府。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网友,您好!恒大健康城物业收费已取得相关部门备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如涉及您与开发商恒大公司签订的返款协议、免物管协议问题,建议您通过相关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双福街道办事处
受理于:2024-10-16 18:51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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