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24-10-29 18:39
回复时间:2024-11-02 20:18
1、小区2016年搭建的雨棚有无尺寸要求?(图2)2、小区通风通道搭建全封闭式雨棚(并且存在火灾隐患,对面楼层与照片上一样搭建雨棚,出现过火灾事故)是否违法?(图1)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关于“小区搭建雨棚政策”的咨询已收悉,现就咨询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工作政策。
目前,关于雨棚搭建,城市管理部门主要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执法工作。其三十一条规定,“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业主或者使用者,不得在建筑物顶部、平台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不得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吊挂物品,不得设置遮阳伞、蓬盖”;其三十三条规定,“主次干道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建筑物,需要设置遮阳伞或蓬盖的,应当按照高度不低于2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的标准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
二、小区通风通道搭建全封闭式雨棚是否违法。
因图片拍摄角度不全面,是否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属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到现场查看后依法处置。如形成了围合的建筑物应当按照违法建筑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如违反消防有关法律法规阻碍消防通道等,由消防主管部门查处。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受理于:2024-10-29 18:39 评论: 0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