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30 11:19
回复时间:2024-11-01 14:57
荣昌区西附中学校十字路口,按照路口导向线行驶,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混在一起左转。是否合理。不要等到出了事情后再来整改。这也是有非机动车道,到了路口非机动车却没有路可走了。只有占道机动车道和汽车挤一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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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非机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在右侧车道行驶。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有非机动车道的按导向规定行驶。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或无非机动车道进口的,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和路口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荣昌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受理于:2024-10-30 11:19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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