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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5 21:18
回复时间:2024-11-11 02:35
3栋1楼有2户业主,违法搭建,侵占小区公共区域,硬化地面。请相关部门处理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市民:
您好!就反映“渝中区大溪沟华福巷书香苑3栋1楼违法搭建,侵占小区公共区域,硬化地面。”的网络信息已收悉,大溪沟街道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处此前我街已多次到现场调查核实,也会同区执法支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雨棚不属于违法建筑。该处业主对地面进行了硬化,但未进行围合,所有业主都可以使用,无法定性为占公,该位置位于物业小区范围内,属于物业自管区域,目前我街对于物业范围这种门前贴地砖的问题没有强制的法律法规条例支撑。
下一步,我街将督促物业对该区域进行清洁,清理乱堆放物品。
大溪沟街道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大溪沟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大溪沟街道执法队进一步沟通。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3626164。
渝中区大溪沟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8日
受理于:2024-11-05 21:1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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