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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7 12:20
回复时间:2024-11-11 01:10
1.重庆市政府设立路内部分区域收费停车确实方便了市民,但白天一般区域半小时收费2.5元并不设立上限是否收费过高,并且收取高额费用后不负责车辆管理(车辆刮擦不负责)是否为霸王条款、只收费不管理不符合当下法治社会基本条理。
2.路内停车收费为占用公共资源收费,但渝北区停车费用收费单位为重庆忆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政府是什么关系,为何停车费用不直接财政收取,中间是否有利益输出?
3.路内停车收取的费用有无入地方财政、以什么方式进入财政、是否设立小金库?经费主要用到了什么地方,有无公开透明的会示和监督?
以上问题请予以解答,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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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关于“路内停车收费管理”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两江新区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1号)文件精神执行。各收费管理路段均设置有统一规范的停车收费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包含收费标准、时段等相关信息,停车时可查看。关于收费标准的问题,我办也在积极收集相关建议和意见,及时向价格部门反馈;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职导致停放车辆被盗、受损的,经营管理主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根据重庆北部新区(现属于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和重庆畅停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重庆亿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北部新区智慧停车一体化运营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以特许经营的方式由重庆亿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两江新区临时占道停车点。重庆亿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两江新区路内停车特许经营单位,享有运营管理的权利。三、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交财政。”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受理于:2024-11-07 12:2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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