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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8 18:29
回复时间:2024-11-12 10:25
购买了职工医保2档,在三甲医院确诊了糖尿病、高血压几年了,一直在吃药。但买药基本都是在社区医院买的,现在办理特病必须在二级以上的医院买2年,每个月不间断才能办理,那这两年的费用因为没享受特病,报销比例低,这不合理吧。本来就确诊了,还非得要这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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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医保现行政策规定,糖尿病1型、糖尿病2型、高血压病属于我市随单位参加的职工医保、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二档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范畴。患有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内的疾病,可以申请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经诊断符合相应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标准后享受待遇。准入标准如下:
一、糖尿病1型、糖尿病2型准入标准:
有糖尿病症状+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
1.一日中任何时候血糖≥11.1mmoL/L者。
2.空腹血糖≥7.0mmoL/L者。
3.空腹血糖<7.0mmoL/L,但OGTT 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2小时血糖 ≥11.1 mmoL/L者。
二、高血压病准入标准:1999年WHO/ISH总结的高血压临床诊断标准。
(一)具有二级医院两年以上相关病史记载、血压测量和治疗记录。
(二)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患者。
低危组:高血压水平1级,年龄男性<55岁,女性<65岁,无任何其它危险因素。
中危组:高血压水平2级或1-2级并有1-2个危险因素。
高危组:高血压水平1级或2级,兼有3种或更多的危险因素,兼患靶器官损伤或糖尿病者,或高血压水平3级但无其他危险因素。
很高危组:高血压水平3级同时有1种以上危险因素或靶器官损害、糖尿病,或高血压水平1-3级兼有临床相关病变。
三、根据我市医保现行政策规定,2024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起付线为在职人员200元,退休人员100元。年度支付限额为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在职人员3000元/年,退休人员4000元/年;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在职人员800元/年,退休人员1200元/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不断完善我市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可与市医保局进一步联系,联系电话:023-12393。
市医保局
受理于:2024-11-08 18:29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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