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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2 11:52
回复时间:2024-11-13 18:37
请问在主城区以内,在允许摆摊的地方贩卖食物,需要些什么执照证件,在哪里能办理呢,什么时间可以去办理呢,费用大概多少呢,想要摆流动摊位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事项现回复如下:
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申请在非主干道两侧临时占道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失业、待业人员或残疾人员; (二)经营范围必须是方便居民基本生活的商品或服务; (三)经营设置点必须符合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布点规划。 第二十一条,申请临时占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有效证明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县(自治县)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在征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临时占道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临时占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审批机关规定的地点和时段内经营; (二)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三)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五)不危害公共安全。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撤销临时占道经营许可。
具体要求、详细政策建议您向所在辖区街道咨询。
市城市管理局
受理于:2024-11-12 11:5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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