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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5 01:17
回复时间:2024-11-20 00:03
各位领导:
我叫李*蓉,女儿(现居德国)于2016年在合川区投资购买了马赛庄园7栋2单元601房屋一套。现在,合川区城市管理局要对该房屋违建罚款,通知违建面积为2.88个平方,对此我们不服。因为实际上这套房屋的违建面积只有近1个平方,我们认罚。另一部分的2个平方为篷盖,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5)第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是允许搭建篷盖的,所以我们不愿意交篷盖那两个平方的罚款。希望得到正确的处罚方案。把违建部分和篷盖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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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马赛庄园7幢2单元6-1共有3处违法建筑,分别为第六层搭设的玻璃蓬(按半面积计算为3㎡)、第七层搭设的混凝土雨蓬(按半面积计算为0.84㎡)、第七层搭设的砖混结构房屋(按全面积计算2.04㎡)。两处蓬均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测算规则>的通知》第八条之规定, 有柱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的通知》第3.2.2规定, 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雨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李女士所提出的《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测算规则>的通知》并未冲突,该通知第九条规定,挑出宽度小于2.1米的无柱雨篷及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的通知》3.3.1 也规定。突出房屋外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幕墙、垛、勒脚、台阶、搁放空调外机的区域、无柱雨蓬,不计算建筑面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均规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无柱雨蓬不计算建筑面积,但该房屋第七层搭设的混凝土雨蓬属永久建筑性质,又属于有柱雨蓬中的墙支撑雨蓬,故(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2.1m*0.8m=1.68㎡计算1/2面积)计为0.84㎡,加上第七层的砖混结构房屋2.04㎡,共计2.88㎡(按区里相关规定,因遮雨防漏需要的玻璃蓬、彩钢蓬等具有临时特性的蓬在结构安全、不影响城市景观、不影响相邻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可以予以保留,故第六层搭设的玻璃蓬未计入处置面积内)。如对测量的尺寸存在异议,我局可安排第三方测绘公司上门进行复核。同时,根据群众的个人意愿,在测绘之后有意愿进行自拆整改的,我局将在群众整改后进行现场检查整改情况或安排第三方测绘进行复测。
区城市管理局
受理于:2024-11-15 01:17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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