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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5 12:38
回复时间:2024-11-20 16:58
尊敬的领导和办事人员:您们好!
我是重庆市万州区兴茂现代城的业主,我们小区四团物业公司在业主不知道和未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于2018年3月22日与重庆市万州区敬洋电梯公司签订了电梯改造合同。2018年4月4日同样全体业主不知情和无任何业主签字被重庆市万州区房管局资金科划走业主的大修基金637500元。
综上所述,曾多次反应到救兵城社区、周家坝办事、万州区信访办及重庆市12345至今未得到解决。我们全业主希望上级部门给我们当家做主,把此事查个水落石出,还业主一个公道。
我们小区位于万州区周家坝办事处相邻,大型繁华商圈,建筑面积约22125平方米,常住人口近2万余人。因2018年电梯事件被周家坝救兵城社区和周家坝办事把我们小区原楼委会取消,到2022年2月在小区热心业主的组织下向周家坝救兵社区和周家坝办事处申请成立业委会,周家坝救兵城社区和周家坝办事处的领导一致同意,我们小区业主按照《民法典》、《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救兵城社区和周家坝办事处领导的指导下开始筹备,达到筹备的条件下我们通知社区书记蔡世华和办事处应庆峰领导到现场指导,他们以各种借口推诿、敷衍、踢皮球等拖延时间不到场。2022年7月1日我们按照《民法典》、《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开业主代表大会推选成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同样方式通知救兵城社区书记蔡世华和办事处应庆峰他们以各种借口推诿、敷衍、踢皮球等不到现场。我们按照程序成立好后在小区各单元门口及公告栏公示7-15天后无异议,无任何业主反对。向周家坝办事处备案他们以各种借口不给我们小区业委会备案。我们曾多次向周家坝办事处、万州区信访办、重庆市12345反应过多次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其中原因是2018年电梯事件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导致我们成立业委会受阻。我们全体业主希望上级部门给我们主持公道,还业主一个公道。
下面是相关依据和法律、法规:
一、我们小区电梯使用年未超过15年,未收到国家相关主管质检部门的文件。《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民:
您好!您的投诉已收悉,周家坝街道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具体如下:
一、小区电梯
2018年3月23日,区质监局开具了兴茂现代城5-8号楼共10部(其中5号楼2台、6号楼2台、7号楼4台、8号楼2台)电梯故障证明,该情形符合紧急程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条件,且紧急程序审批表经兴茂现代城小区楼委会签字盖章同意,重庆市敬洋机电有限公司的单台电梯更新、改造价格为12.75万元,合同总价1275000元。2018年3月23日,小区物业通过应急简易程序,向房管中心提交资金预付申请。2018年4月4日,根据其合同总额的50%预付约定,房管中心向敬洋机电拨付资金637500元。7月16日,敬洋机电完成了5-8号楼10台电梯中6台电梯的改造并经市特检院现场检验合格。但由于居民对动用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改造电梯意见分歧较大,且1、2、4号楼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更新、改造,5-8号楼剩余4台电梯和1、2、4号楼8部电梯由兴茂现代城小区老区楼委会和业主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单位(重庆远讯电梯有限公司、重庆捷迈电梯有限公司)更新、改造,总金额约136.18万元,现已完成。按照业主要求,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1至8号楼共18台电梯进行了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现小区电梯安全稳定运行。因兴茂现代城小区老区楼委会、四团物业公司单方面违约,10台电梯更新、改造合同只完成6台,2018年11月22日,经法院“(2018)渝0101民初13045号”审理判决,老区楼委会、四团物业支付已安装电梯尚欠合同价款12.75万元,赔偿合同违约金15.3万元,目前小区物业已先行垫付以上款项。针对该问题,周家坝街道办事处已与小区物业再次沟通,要求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与居民沟通对接,确保信息对称,力争得到小区居民认可。
二、成立业委会
请诉求人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试行)》规范申请成立兴茂现代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万州区周家坝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0日
受理于:2024-11-15 12:38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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