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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5 20:42
回复时间:2024-11-19 23:18
我问一下,我是97年开始上班,2000年下岗双解女职工,一直都在缴社保,2010年开始享受补贴,当时社保局,街道签约的合同是2027年4月退休,也是刚好50岁,但是前几天去咨询社保局,工作人员就一句话说50岁退不了,我想问一下,合同街道,社区,社保局都盖章的,为什么不能按照合同执行,我该怎么办,我的电话号码185****9092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95号)第五条规定:“正常退休,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个人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如您50岁达龄当月为单位参保记录,属于单位职工身份,即可50周岁退休;最早参保时间晚于1996年1月1日且无视同缴费年限,且50岁达龄当月无单位参保记录,属于个人身份,应年满55周岁符合办理退休条件。 您所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确认表》,该表是单双解国企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补贴的依据,都是按照女职工退休时间来明确补贴标准,不适用于办理退休的依据。 感谢您对两路街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渝北区人民政府两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9日
周*清:
你好!就你反映的“渝北区社保局不按规定办理退休”一事,已由重庆市渝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社保中心”)核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询,周*清,女,身份证号510222**********46,1997年9月至2024年10月期间,累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26个月。现你反映到区社保中心咨询本人退休业务,工作人员表明退休时间应55岁。
二、政策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95号)第五条规定:“正常退休,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个人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三、问题处理
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如您50岁达龄当月为单位参保记录,属于单位职工身份,即可50周岁退休;最早参保时间晚于1996年1月1日且无视同缴费年限,且50岁达龄当月无单位参保记录,属于个人身份,应年满55周岁符合办理退休条件。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已就相关政策规定向你详细解释,据您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确认表,该表是单双解国企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补贴的依据,都是按照女职工退休时间来明确补贴标准,不适用于办理退休的依据。
非常感谢你对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如你在退休方面还有其他问题,请致电12333(重庆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热线),或咨询67802277。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
受理于:2024-11-15 20:4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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