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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7 17:36
回复时间:2024-12-02 18:18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一桥片区唱歌扰民问题。
一桥文峰街入口处每天下午2点半到五点半都有人在广场上进行露天卡拉OK。在一桥旁的长虹电视音响店也是到了下午6点左右也开始唱一直唱到晚上9点。两处地方每天像接力一样连续不断的进行唱歌扰民。
根据合川区5月发布的加强城区公共场所社会生活噪声管理
一、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二、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白天(上午6:00-晚上22:00)噪声不超过60分贝;夜间(晚上22:00-上午6:00)噪声不超过50分贝。严禁在上述区域及周边街道、广场、公园进行产生高噪声的露天卡拉OK、 抽打陀螺等活动。
三、中午12:00-14:00,晚上21:00-次日7:00两个时段不得组织开展广场舞等娱乐活动。通过佩戴耳麦或不使用音响器材开展广场舞且不产生噪声扰民的,不受时间限制。
四、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五、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外,在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结束前15日内以及其他特殊活动期间,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周边街道、广场、公园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活动。
六、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公安、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同时对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对一桥唱歌扰民的问题也已经投诉过多次了,每次回复都说已经对其进行约谈劝导,对约谈或劝告后仍无视不听,或继续实施噪音扰民行为的组织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但到现在为止并未起到明显效果,每天唱歌扰民的问题依旧还在继续。
望相关管理部门能确实落实噪声污染管理的规定,对一桥片区唱歌扰民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接到反映后,区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南津街派出所对反映事项进行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区公安局南津街派出所联合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该区域噪音扰民问题进行联合整治,针对噪音扰民时段进行巡逻劝导,并对引发噪音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并予以法制教育,要求在广场开展文体活动时,降低音响音量,不得影响周围群众休息,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在此处张贴公告的要求限时限音量限形式开展相关文体活动,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下一步,南津街派出所将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加大巡逻力度,有效降低噪音扰民情况。
合川区公安局
受理于:2024-11-17 17:3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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