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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9 09:53
回复时间:2024-11-24 02:32
第一、请问蔡家路边停车位收费单位是代表政府还是公司,还是个人来收取?第二、收取的停车费是场地占用费还是车辆保管费?如果是代表政府来收费,我们在购买车辆的时候已经缴纳了车船税,加油的时候缴纳了养护费,而马路边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只有法律规定才能对此定价收费,很显然,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此进行规定,这就是所谓的法无授权不可为,如果是代表公司和个人来收取停车费,他们是否有正规的经营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是否有收费的备案手续?收取的停车费属于什么性质?如果老百姓的车辆在停车位内被剐蹭,被盗窃被抢劫破坏,该单位是否会负责?很显然,他们压根不会负责,那该单位光收费不办事,你不负责。这就是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吗?很显然是违反法律的!所以马路边的停车费是该交还是不该交,请有关部门回复一下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问题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称马路边停车位是指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
2016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116号)。明确资源相对稀缺、不能充分提供的,或者主要由部分社会公众使用的市政公共资源可以有偿使用,其中包括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其收入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定执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市政公共资源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支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缴工作,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蔡家路内停车泊位由蔡家公司和缙融公司分区域分别运营,两家公司均为区级国有资产公司,负责管理区内包括路内停车泊位在内的国有资产,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1号)执行,其停车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市政公共资源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支出。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相关人员进一步沟通。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23-68289373。
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
受理于:2024-11-19 09:5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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