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24-11-23 14:02
回复时间:2024-11-26 23:44
重庆居民医保的免缴政策,哪些人免缴,如何办理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和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是按年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在按规定缴纳对应年度的居民医保保费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若未参保缴费,则无相应待遇。
根据我市医保现行政策规定,目前我市的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低保边缘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等低收入人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类别,实施资助参保。您可以根据您家庭负担情况,咨询户籍所在地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职能部门,是否符合相应救助身份。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可与市医保局进一步联系,联系电话:023-12393。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受理于:2024-11-23 14:02 评论: 0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