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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9 18:25
回复时间:2024-12-12 15: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侵占小区绿化带。
而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绿地管理的通知》明确居住区绿地是业主共有物业,禁止擅自占用,严禁擅自改变居住区绿地性质、用途。
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幼儿园(重庆市万州区玲珑路9号附2号)已经侵占小区绿化带数年,作为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影响了小区业主的出行方便,严重影响小区绿化以及出行交通安全隐患(车辆在幼儿园门前过往,小区住户没有人行道可以走,只能走在路中间,有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勒令立即整改。
2024年12月9日,重庆市万州区九池街道办打电话解释:该幼儿园五六年前是经过九池街道办、九池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搬迁至此并营运的,那么请问是否有相关文件可以公示?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毁坏占用绿化带问题
金龙幼儿园于2018年9月经原渝东开发区、原九池乡政府和戴家岩社区协调,把底楼屋外作为幼儿户外活动场地,按照区教委办学要求对房屋及周边进行了美化及装修,并设置了安全防护栅栏以保障在校师生安全。且经九池街道到区住建委城档馆进行查询,未查询到该栋楼的绿化竣工图。
二、关于金龙幼儿园违法建设问题
金龙幼儿园外围为幼儿活动场地和安全防护栅栏,经九池街道、城管执法大队、戴家岩社区现场查看,用于保障在校师生安全。
三、关于群众出行问题
金龙幼儿园为楼栋底层(位于房屋前面小区道路),居民房屋进出口为房屋后面小区道路,居民进出楼栋不经过幼儿园,不存在共用出行通道,不影响居民出行,近年来未接到其他居民投诉举报。
万州区九池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2日
受理于:2024-12-09 18:2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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