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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4 12:57
回复时间:2025-01-09 16:49
你好,2025年的生育津贴是按照单位上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吗吗?生育津贴低于我的实际到手工资,那么我的产假工资是按什么方式计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差额是否是由公司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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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根据我市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及12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计发生育津贴。我市企业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您提及的产假期间生育津贴以外公司发放工资的问题,超出了医保部门职责范围。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可与市医保局进一步联系,联系电话:023-12393。
市医保局
受理于:2025-01-04 12:57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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