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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10:07
回复时间:2025-01-14 17:10
我是一名冠心病患者,在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至今已经有1年3个多月时间了,按照医院的嘱咐,办理了“特病”,一年内在医院开的是进口药物服用,1年后开始可以服用国产药。从出院开始,每次开药最多可以开2个月的药,吃完再去医院开。
就比如在2024年11月那次去开药,因为年底结算医院就只能开1个月的药量,在1月初又去医院开药,只能开2个月的药量。为什么想我这样的慢性病患者每次去医院开药的时候开出的药都是一样的,且每次开药都需要先挂号后等待门诊,而医生听到开药,连多的话都不问,直接查看原来的医疗档案后直接开出门诊处方,就连多问患者一句身体状况的话都没有,就直接去缴费拿药了。
为什么这样的开方拿药任然需要先挂门诊普通号9元、专家号15元呢?碰到人多的时候等待时间就会很长。为了方便想去社区医院,而去社区卫生院开药,也是先管号后开药,且开出的药功能是一样但生产药的厂家完全不一样,怕社区开出的药不行,而不敢再去社区拿药,只能去治疗医院去开药。
从生病至今,想换一家三甲医院看看,去问了所有检查都需要再来一遍,这诊断费也太高了,没钱去看,只能在原治疗单位拿药长期吃。
综上,慢性病患者拿药,每次的药都是一样的,为什么每次必须按门诊流程先挂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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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你好!就你向问政平台反映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特病门诊患者开药相关事项,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慢性病患者拿药,每次的药都是一样的,为什么每次必须按门诊流程先挂号呢?(摘要)
二、调查情况
经了解,新区人民医院冠心病等特病患者门诊开药,若病情稳定时一般开药1月,特殊情况(患者开药不便、外出计划等)开药时间可适当延长。按照重庆两江新区医保中心规定,特病开药不能跨年度,故可能出现年底只能开药1月的情况。具体依据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03号)》:(一)单张处方给药剂量不超过31天的实际用量。(二)对到市内非居住地或到市外出差、临时居住、出国(出境)超过以上期限的,由主治医生根据其病情和用药情况提出适当延长处方给药剂量天数意见,经所在医疗机构医保办同意后,处方生效,并报协议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人力社保局指定的机构备案。(三)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66天的量。
患者前来医院门诊,挂号-缴费-开具处方-取药为就诊通用流程,并非新区人民医院单独设立。新区人民医院为方便广大患者,可以网上预约挂号和门诊现场窗口挂号。若患者前来医院就诊时使用医保卡挂号,普通号收费9元,其中统筹支付7元,自费2元;专家号收费15元,其中统筹支付7元,自费8元。若患者单纯开药,可挂号我院便民门诊,挂号费2元。以上挂号费收取严格按照物价标准执行。
新区人民医院对于60岁以上人员或家庭医生签约人员,凭身份证和医保卡可免除普通挂号费自费部分。
新区人民医院已开展互联网医院服务,广大患者若需复诊咨询、复诊开方、健康咨询,欢迎使用互联网医院服务,可提供药品邮寄到家服务。
感谢你的意见建议和对我们卫生健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若后续需挂号或互联网医院服务相关咨询,欢迎致电新区人民医院24小时服务热线:023-81120120。
社发局
受理于:2025-01-13 10:07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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