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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02 20:25
回复时间:2025-03-02 16:42
请问外地户口的孩子在重庆北碚读书初中要迁孩子户口但是在重庆没有房产的要怎么迁户口来重庆。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北碚公安户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购买成套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若您符合以上条件,请携带以下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1)申请书;(2)住房不动产权属证书;(3)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4)产权人配偶以购房为由迁移户口的,应提供结婚证;(5)有直系亲属随迁人员的,需提供相应关系证明(提供的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7)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
《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成年子女可自愿申请投靠父亲或母亲登记常住户口。
若您符合以上条件,请携带以下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1)申请书;(2)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3)双方的居民户口簿。(4)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
若您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日9:00—12:00,14:00—17:30拨打咨询电话:68316028。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2025年2月28日
受理于:2025-02-02 20:2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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