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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08 12:15
回复时间:2025-02-13 12:24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5年毕业生,近日我们学院老师要求学生在实习报告上加盖企业公章。对于一些未开始实习工作的同学来说也强制要求,请问尊敬的城科老师,未实习在哪去盖章呢。并且学校说没有盖章的视为0分,他们只在乎就业率不会管学生前途的事的。请各位领导针对此事处理一下。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学校已收悉,学校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教务处进行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学校以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实际运用、总结和深化的重要过程,旨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在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按照学校相关教学文件要求,毕业实习结束后,需要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属于实习的教学成果材料,是检验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和掌握应用知识能力的重要途径。学生按照实习任务要求完成实习内容与实习报告,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按照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和工作能力撰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后,才能获得毕业实习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毕业实习分为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两种形式。遵循自愿原则,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也可以自行选择单位按要求开展分散实习,并未强制要求。如果您在实习单位寻找问题上遇到困难,可以向校内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联系寻求帮助。
如您仍有疑问,可向学校教务处进行咨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49580950。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2025年2月10日
受理于:2025-02-08 12:1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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