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9 16:47
回复时间:2025-03-09 21:47
领导好,现在去江津民政局领结婚证可以用户籍证明代替户口本吗?家里户口本不见了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咨询的可否使用“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希望我们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咨询江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23-81222975。
江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5年3月5日
受理于:2025-02-09 16:47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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