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25-02-21 19:34
回复时间:2025-03-25 14:32
关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一体化城中村改造项目(共和村、新政村、西站村)农民拆迁选择货币安置补偿无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疑问
我们是属于九龙坡区共和村7社、新政9社村民,目前政府正在对我们村进行一体化城中村改造,对于国家建设征地,统一一体化城中村改造,我们广大农民也是配合政府,表示拥护更是积极支持。
有两种安置方式,一种是选择安置房安置,另一种是选择货币安置方式,选择货币安置补偿无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特提出质疑如下:
1、2024年11月12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修订)》(九龙坡府发〔2024〕19号),该实施办法2024年11月4日提请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2日正式印发。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选择货币安置或安置房安置方式的,均可享受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本实施办法确定中梁山街道、华岩镇的住房货币安置价格为10050元/平方米,基本奖励按照货安置款额的20%计算,特殊奖励,按应安置建筑面积给予2000元/平方米的特殊奖励,此次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一体化城中村改造项目(共和村、新政村、西站村)拆迁选择货币安置补偿的没有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然而选择房屋安置补偿方式均有两项奖励(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
2.两种安置方式的表格名称都叫《征地房屋补偿(助)费用明细表》,选择房屋安置费用名称14项,其中第10项费用名称叫安置基本奖励,第11项费用名称安置特别奖励,但是选择货币安置的《征地房屋补偿(助)费用明细表》中,费用名称排序列号中,从表格10中安置对象货币安置款直接跳到序列号数字13项先期支付金额,试问该表格项中第11项.12安置费用项目名称叫什么?结合两种表格对比,隐藏或者删除的两项的费用名称叫基本安置奖励和特别安置奖励,如果确实没有这两项应该是表格中显示共计11项,而不是从表格中10项直接跳到序列号数字13项。我们认为这两项奖励应该房屋安置应该享受而不是删除或者隐藏。(详见《征地房屋补偿(助)费用明细表两种方式对照表》。
3、2024年1月15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征收事务中心通知,在该通知中石堰村2.5.6.9社选择货币安置的设有特别奖励,标准以安置面积(30个平米*2000元),金额6万元进行特别奖励,到我们这次的城中村一体化改造,两项奖励都没有了(详见附件通知)。
4.2022年九龙坡区中梁山共和村7社黄金湾拆迁安置,对于选择货币安置在拆迁协议合同中均按货币补偿金额的20%作为奖励,政府动员宣传的政策是就高不就低,也不能越拆越穷,但是在同样的村,同样的田土上,前面拆迁选择货币安置有奖励。(详见附件征地货币安置住房协议)
纵观历史以来拆迁补偿政策,都是有补助及特别奖励数项组成,近几年九龙坡区重点项目渝昆高铁项目、白市驿隧道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西客站三期搬迁项目,货币安置总额每人40多万,为什么这次突然减少12万多,依据是什么?难到仅仅几个月的时间,人民群众的生活指数倒退百分之三十吗?这样极为不公平不合理。20大提出的:五大原则(以人民为中心),六个坚持(人民至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不断增强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赖和依赖,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政策的执行要考虑民生民情,真正解决好底层劳动人民的实际困难和根本利益,这也是政府执政为民的职责所在。
综上,对于我们选择货币安置补偿方式无两项奖励(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希望政府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回复。
2025年2月21日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民:
您好!来信收悉,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就您咨询补偿安置政策的相关问题,经向九龙坡区征收事务中心核实,回答如下: 202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重庆市也相继出台《重庆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意见》,明确本次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核心对象为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各类城中村,并启动全面摸底工作。 市城中村专项工作组2024年6月5日印发《关于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鼓励引导被征收人选择实物安置和产权调换的工作提示》,明确集体土地征收方面,住房安置中可强化政策导向,采取优化安置房建房地段、教育和医疗配套、给予奖励等措施,积极引导被征地群众选择实物安置。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根据《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九龙坡区实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重庆市九龙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修订)》,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审查以及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后,于2024年11月4日提请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2日正式印发。 该文件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选择货币安置或安置房安置方式的,设立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能够享受奖励的安置方式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该文件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规定: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与本实施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即该文件发布之日起,九龙坡区实施的所有征地项目,能够享受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将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2024年12月27日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新政9社集体土地约9.9274公倾,方案中明确了只有选择安置房安置可以享受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符合《重庆市九龙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修订)》(九龙坡府发〔2024〕19号)文件要求。此外,选择安置房安置的还增加了物业补助(按应安置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和装饰装修补助(按应安置建筑面积2000元/㎡)。故现行征地政策仅对奖励政策进行调整,未降低补偿安置标准。 若您仍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3-65264739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谢谢!
九龙坡区中梁山街道
受理于:2025-02-21 19:34 评论: 0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