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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03 17:00
回复时间:2025-03-06 18:06
你好,我是龙湖西宸原著的业主,小区于2019年6月30日交房。截止到现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已经到期。2024年6月,重庆市政府颁布了《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结合小区实际物业管理情况,业主希望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商讨服务细节与费用。经大家商议,并报香炉山街道盖章确认,成立龙湖西宸原著小区筹备组,专门负责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相关事宜。在多次沟通后,街道不同意盖章公示,不同意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请问相关职能部门,街道是否有权阻止业主依法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街道的权利从何而来?如果没有阻止权,请敦促香炉山街道相关人员,配合业主的诉求。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市民:
您的问政来信收悉,就您反映的龙湖西宸原著小区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龙湖西宸原著小区筹备组中的业主组员在草拟的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引起了该小区上百名业主和筹备组建设单位派员的反对,其认为部分条款的拟定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筹备组中的街道派员组员(筹备组组长)、社区派员组员(居委会主任)、派出所派员组员(社区民警)均对业主组员草拟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表示不同意和弃权。同时反对草拟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小区上百名业主们向街道提出了解散当前筹备组不召开业主大会和不同意更换物业公司等诉求。并多次到街道进行书面反映和群体性当面反映。鉴于当前维稳工作的重要性,香炉山街道为防止该小区群体事件的发生和辖区安全稳定的维护,作出了先解决小区业主矛盾纠纷及争议问题,再行决定筹备组的工作开展。
二、关于反映人提及的筹备组业主组员积极与街道沟通,无奈取消表决事项中的3个争议点,街道仍不同意盖章公示,执意开展民意调查的问题,是由于街道已经向上百名要求取消筹备组反对召开业主大会的业主及筹备组部分在场组员宣布了进行维稳行动和民意调查后,个别筹备组业主组员才提出愿意取消争议点。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街道对筹备组相关工作具有协助和指导的责任和权利,并非毫无原由作出的相关决定。
香炉山街道
受理于:2025-03-03 17:0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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