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25-03-05 12:15
回复时间:2025-04-09 16:37
于今年2023年7月在重庆尘肺病指定医院,检查出尘肺2期,我以前所在地煤矿上班给我买过社保,社保所有据可查,请问能不能办理尘肺补偿和救助救治,奉节卫2022(141)文件县政府几个部门发文,可以申请救助救治。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县卫生健康委:2022年11月奉节县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奉节县关闭煤矿工人离岗后诊断为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实施方案》(奉节卫发〔2022〕141号)。救治救助对象为“奉节县关闭煤矿工人离岗脱离工伤保险后,依法取得具有职业病诊断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尘肺病诊断证明且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或未实际生产经营的奉节县户籍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的尘肺病患者分为两类:原县安监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委组织离岗检查经市疾控和市职防院诊断的;已取得职业性诊断证明未享受任何工伤待遇的尘肺病人(自行前往医院取得的临床诊断证明不符合救治救助对象)。如果您没有参加政府组织的离岗体检,您取得的是临床诊断证明,不是职业性诊断证明,不属于以上两类救治救助人员,不符合(奉节卫发〔2022〕141号)救治救助对象。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科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职业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委进一步沟通。县卫健委联系人:刘芳君15025547376。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
受理于:2025-03-05 12:15 评论: 0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