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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7 15:58
回复时间:2025-04-01 21:18
江津区白沙镇今年关于农村旧房翻建,的审批。需要走那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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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农村旧房翻建审批程序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旧房翻建审批流程
1.确认翻建资格
申请人需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为农村户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若不符合要求则只能对原房屋进行修缮加固。
2.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翻建原因、面积、用途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需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村委会审核并公示(一般不少于7天)。
3.简易流程图
提出申请 → 村委会审核 → 镇政府审批 → 办理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施工建设 → 竣工验收 → 办理房产证
二、所需准备材料
1.基本材料
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收复印件,农村户籍证明,无其他集体土地上房屋,原宅基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乡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照片(老房现状照片)。
2.建筑设计方案图或通用图集(二层及以上需提供)。
三、注意事项
1.农村宅基地选址标准
农村村民一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审批标准为每人30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下90平方米以内,4人120平方米以内,5人及5人以上150平方米以内。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2.符合规划要求
翻建需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宅基地复垦户(确因法定情形需新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有偿方式取得);在征地拆迁房屋安置过程中,未选择自建房安置的;宅基地通过买卖、赠予等形式转让他人的。
如需更详细的流程图或政策解读,可咨询白沙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受理于:2025-03-17 15:5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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