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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7 19:32
回复时间:2025-07-18 16:21
本人于2024年起,陆续向社区,街道等相关部门反映小区内违法违建事宜,截止目前,违建的几户业主仍未拆除违建。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点(以本小区洋房6栋一单元802为例):
1、本小区洋房楼顶业主,私自打穿顶板,违法搭建楼梯至顶楼;
2、圈占楼顶为私人空间,并在楼顶违法新建墙体,贴砖;
3、私自破坏阳台墩子,更换为玻璃窗,空调外机外挂。
请有关部门对违法违建业主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内未拆除的请立即派执法队强行拆除,关停水电。并同步协同燃气公司对违建业主停止开通天然气户头等措施!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您好!经查,花溪御府小区6栋1单元8-2在自家房屋对应的楼顶进行搭建,2024年11月11日街道相关部门对其行为张贴了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业主接到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后将已修建的合围墙体进行了拆除,剩下的雨棚未形成合围仅用于遮雨用,不属于违法建筑。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花溪街道
受理于:2025-03-17 19:3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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