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25-03-30 14:20
回复时间:2025-04-03 10:16
2025年3月29日晩上9.30左右,我重庆南年岸南城大道(老区府万寿路站)携带有未喝完白酒约1斤左右,工作人员说按重庆市轨道交通规定不能放行并阻止我乘车。请问:轨道交通对携带散装酒有无规定?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您好,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相关规定:“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标识不清晰的酒类饮品、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携带乘坐轨道交通。”此外,酒类还须包装密封完好、标识清晰,且满足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等于24%、小于或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的要求。由于您携带的散装白酒标识不清晰、未密封完好,因此按照规定不能携带进站乘车。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
受理于:2025-03-30 14:20 评论: 0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