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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31 22:49
回复时间:2025-04-10 10:03
本人因上大学户口随迁出出生地:巴南区惠民镇辅仁村,在村里名下有宅基地和土地,现在是否能把户口迁回原籍?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您好!平安巴南已收悉,已转辖区派出所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大中专学生毕业(结业)未就业回原籍落户办理条件:
(1)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学生毕业(结业、肄业)且未就业的,户口可迁回原籍落户,也可按现行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迁到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其中,可迁回在读时户口迁出的农村地区住址落户的毕业生,仅限于2016年7月22日后毕业的。
(2)回原籍落户包括:回原在校就读时户口迁出住址落户、原户口迁出地的城镇地区落户、原家庭户户口发生迁移后的现住址落户。如就读时户口迁出住址为无效住址或者住房已出卖和灭失的,不准予在原户口迁出住址落户。
若有疑问,可拨打辖区户籍窗口电话:02366412516咨询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平安巴南
2025年4月5日
受理于:2025-03-31 22:49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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