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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8 11:31
回复时间:2025-05-08 21:18
我是合能枫丹宸悦二期的业主。我想求助你们帮助一下我们普通老百姓。我们小区现在处于一个半死不活的状态。原来合同约定2021就该交房。可是开发商一直打不到交房标准。商业和幼儿园。篮球场这些我们就不说了。最关键的是围墙都没有修。现在外面租不起房,想去装修,可是物管要我们必须签接房通知书,并且还要我们提前缴几个月的物管费和押金。要不然物管不让装修。不开水电。我想请问物管有这个权利吗?对于这事我们多次找到住建委。住建委也多次回复不能收物业费。因为都没有接房。下面这图片是经过我们多次与开发商和住建委沟通后达成的意思。但是物管现在还是强制要现在办装修的业主提前缴几个月的物管费。希望领导能帮助我们老百姓解决一下问题。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
您好!您反映“重庆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同泰路909号合能枫丹宸悦二期物业乱收费问题”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北碚区蔡家组团H标准分区H25-01/05、H26-01/05地块项目(开发商推广名:合能枫丹宸悦)由重庆盛誉合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合能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一、您反映“交房时间已逾期,建设未完成”。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该项目为“保交房”项目,项目于2025年3月5日通过竣工联合验收,验收时房屋主体及小区环境建设已完成,满足竣工联合验收相关规定,但因小区一期与二期之间市政道路未修建完成,导致靠该道路一侧的边坡挡墙未修建,该区域的小区围墙也未正式修建,仅建有一段临时围挡,同时因建设单位资金原因,规划修建的配套商业建筑,只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正式开工建设。建设单位承诺,待道路边坡挡墙修建后,将立即启动剩余部分小区正式围挡建设。配套商业建筑正在筹集资金,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二、您反映“现在租不起房,想去装修,可是物管要我们必须签接房通知书,并且还要我们提前缴几个月的物业费和押金”。根据《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3〕104号)第十六条:“物业服务费按月收取,经与业主合同约定预收的,从其约定”。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约定装饰装修保证金的,装饰装修保证金应当存入共有资金账户进行管理。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住宅,应当与物业服务人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管理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事项”等有关规定。经核实,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约定了:“本物业区域业主(使用人)装修由小区物业公司统一管理,业主或使用人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提前3天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装修保证金住宅2000元/户……”;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了:“乙方应于《收楼通知书》通知的收楼之日起预缴6个月物业服务费,逾期收房视为交付,房屋交付后,业主未实际入住使用的,应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您反映“住建委多次回复不能收物业费,因为都没有接房”。经调查,重庆盛誉合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合能枫丹宸悦二期项目,2025年3月5日,通过联合验收。据开发企业反馈,2025年3月7日开发企业将《合能枫丹宸悦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广大业主。因项目交付前存在部分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情况,违反了《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我委于2025年3月17日对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交付。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日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它涉及物业管理方面问题,可致电68219310联系我们。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受理于:2025-04-28 11:31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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