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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8 14:27
回复时间:2025-05-10 01:35
在网上看到很多关于禁渔期期间垂钓的相关规定,但是说啥的都有,又说禁止任何形式的捕鱼行为,包括休闲垂钓,有说允许一人一杆一钩的休闲垂钓,还有的说70岁以上老人不受禁渔期规定限制,可以自由垂钓,搞得我们都不知道到底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希望重庆市相关部门能做一下具体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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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网传信息系谣言。
根据2022年6月21日发布的《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70岁以上老人没有任何特殊待遇,应遵循相关规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温馨提醒,网民在网络上发布信息,要真实、客观、准确。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根据重庆市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政策要求,休闲垂钓管理遵循严格规范,旨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禁捕秩序。以下是当前的主要政策要点:
一、禁钓期与禁钓区规定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全市754条禁捕水域(包括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及大宁河、涪江等支流)全面禁止垂钓。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年禁止垂钓。
二、垂钓工具与方式限制
禁钓期外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不超过两钩”,单钩或复钩(双钩尖)均可,但禁止使用“三本钩”及钩宽超过2厘米的鱼钩(防止锚鱼)。 禁用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船艇等工具,以及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或窝料。 禁止使用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饵料或窝料。
三、钓获物管理
钓获保护动物的,应当立即放生,若保护动物有明显外伤的,应及时报告属地渔业部门进行收容救护。每日留取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单尾超过2.5千克可保留,其余需放生。 对常见鱼类(如青鱼、草鱼、鲫鱼等)设定最小规格限制,不符合的需立即放生。钓获物严禁用于交易,违者将面临货值金额2-5倍罚款。
以上政策针对全年龄阶段钓友,请广大钓鱼爱好者遵照执行!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受理于:2025-05-08 14:27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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