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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6 11:52
回复时间:2025-05-29 20:10
1、关于农村集体组织经济成员的认定及户口迁移问题,目前重庆市的户口迁移政策为2021年发布的《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该办法并没有根据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调整,所以具体的原农村村民如何返回农村,户籍如何迁移的具体实施细则等,农业农村局和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是否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2、《农村组织经济法》是2024年6月28日即颁布,至今快一年时间,地方上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确没有,实在是无法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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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十二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员大会,依据前条规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十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请就咨询问题与相关法律予以对照,并建议就相关问题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咨询具体情况。另外,关于户籍迁移问题,建议请向公安等相关部门咨询有关情况。
二、关于“地方相关实施细则”问题。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市农业农村委已经启动了《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有望本年内出台《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受理于:2025-05-26 11:5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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